根据学生本人网上申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规定,有469名同学符合认定条件,其中特殊困难111人,困难112人,一般困难246人,现将具体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男女生学生公寓楼公示宣传栏处,公示期2018年10月8日-10日,共三天。如果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吴国军老师联系,电话6819431/15845941405。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根据学生本人网上申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规定,有469名同学符合认定条件,其中特殊困难111人,困难112人,一般困难246人,现将具体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男女生学生公寓楼公示宣传栏处,公示期2018年10月8日-10日,共三天。如果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吴国军老师联系,电话6819431/15845941405。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