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综合测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学院2017级、2016级和2015级各班级学生进行了综合测评认定工作,经过班级测评小组认定,学院测评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现对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学生公寓9号楼,公示期为9月26日-9月29日,共三个工作日,如学生本人对测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应,联系人吴国军老师,电话6819431。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根据《学院综合测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学院2017级、2016级和2015级各班级学生进行了综合测评认定工作,经过班级测评小组认定,学院测评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现对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学生公寓9号楼,公示期为9月26日-9月29日,共三个工作日,如学生本人对测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应,联系人吴国军老师,电话6819431。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